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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全险需注意的八大理赔死角

更新时间:2013-12-26 16:51
  【摘要】很多车主认为买了全险就做了全面的保障了,其实不然,即便是全险,也还是有很多理赔方面的死角,对这方面并不了解的车主很有可能就被带入误区了。

  下面介绍一下全险八大理赔死角。

  车内物品爆炸
  车辆自燃并不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之内,需要通过附加险——自燃险规避这一风险,但自燃险仅是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故障引发的自燃承担保险赔付的保险,对于车内物品爆炸引起的损失并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因此,保险专家提醒,车内勿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碳酸饮料、香水、发胶、高压杀蚊药等。
  车损险对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进行赔付,而车内物品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自然属于免赔之列。

  汽车爆胎
  保险公司将爆胎列为汽车某零部件的自然老化现象,车轮单独损坏(指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不过,由于轮胎爆裂引发交通事故,给车辆造成的损失,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专家提醒,车主应随时关注轮胎的使用情况,当轮胎磨损到一定程度时,要及时更换质量好的新轮胎,并定期测试胎压。
  爆胎原因多种,保险公司很难对爆胎原因做出准确判断,为了避免理赔纠纷,对于爆胎损失将拒赔。

  发动机浸水受损
  车辆被水浸泡后,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很有可能造成电器、电路的损坏,尤其被水浸泡后发动机灭火,再次打火极容易导致受损。被水浸后的发动机因二次打火受损,并不在“全险”的承保范围之内。车险理赔人员提醒,如果没有投保涉水险,车主也不必太担心,车辆在水中浸泡后,应及时将车辆拖出,只要及时清洁、进行干燥处理,一般不会对发动机造成太严重的伤害。
  为了对发动机受损进行保障,车主可以为车辆单独投保另一款附加险——涉水损失险加以保障。这一保险并不在所谓“全险”之列。

  人为打砸致车受损
  尽管车损险对“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导致车辆受损进行赔付,但把玻璃破碎、车身划痕等列入免赔行列,而单独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险也仅对意外事故中遭到的破坏进行赔付,如有人为恶意破坏等行为导致上述车身局部受损则不在赔付范围之内。此外,人为恶意导致车顶受损也将遭到拒赔。保险专家建议,机动车尽量停放在车库或停车场,以免遭受恶意打砸损坏。
  尽管车身划痕有保险赔付,但人为原因将遭受免赔,这在于让车主爱护车辆,并避免道德风险。

  车辆零部件被损或被盗
  除单独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对车辆局部零部件的意外损坏进行赔付外,其他部件受损或被盗很难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无论是车损险还是盗抢险,都已在“免责条款”中明列此类免赔范围,如车轮单独被盗、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等都不能获得赔付。
  车主在存放车辆时应放在较为安全的车库或停车场等。即使车身可由盗抢险来承保,但也需要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认定才能赔付。

  所载货物导致车辆受损
  “全险”对被保险车辆出现的多种意外进行承保,但鲜有对车本身所载货物导致的车辆受损进行赔付,如车损险就在免赔条款中指明,“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

  撞到自家人
  机动车撞到他人,只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加以赔付。所谓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在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
  因此,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由于自家人与车主具有连带经济赔付责任,因此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自家人的保障只能由意外险、寿险来进行赔付。

  车上物品被盗和贵重物品受损
  车损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因此,车上物品被盗却鲜有保险公司赔付。目前,只有少数公司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如“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保险专家解释,为保障车上物品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失,车主可在购买车损险后附加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不过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慧择提示:了解了全险的几大理赔死角之后,车主们可以根据情况补充购买其他相关保险,以做到最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