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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更新时间:2013-12-19 15:43
  【摘要】农村住房保险可以为农村居民的房屋提供保障,维护居民的利益。那么室内财产如何得到保障呢?

  义乌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透露,义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每户保险金额3.25万元,其中房屋倒塌最高赔偿限额2.25万元,房屋部分损失5000元。

  在会前,义乌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统保事宜,并于12月4日下发《关于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室内财产保险的通知》文件。由于政策性农房保险具有“低保费、低保障”的特点,只对23种情形的房屋倒塌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责任较窄,赔偿标准较低,与义乌市快速发展的经济状况日益不相适应。

  为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每户保险金额3.25万元,其中房屋倒塌最高赔偿限额2.25万元,房屋部分损失5000元,室内财产损失5000元。每户年交保费20元,其中农户自交8元,各级财政补贴12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义乌市在全省率先把本项业务扩展到全体市民,非农户籍人员允许参照农村居民的优惠条件投保政策性农房险及附加室内财产险,保费为20元/处/年,费用自理,不予财政补贴。投保房屋可在城区,也可在农村;既可以保自住用房,也可保出租用房,但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不在保险对象范围之内。

  会议回顾总结了义乌市农房险3年工作情况。自2011年以来,政策性农房险连续3年承保面达100%。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市3年累计处理农房险赔案580件,支付赔款384.36万元。在实践中,积极创新理赔服务举措,开辟了农房险理赔绿色通道,对特大事故积极开展现场赔付,对边远山区的农户还主动送赔款上门。几年来,政策性农房险已成为一项深受全市农户欢迎的民心工程。

  慧择提示:义乌市为了给农户提供更好的保障,决定在全市开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政策性农房险已成为一项深受全市农户欢迎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