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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意外伤害”定义与市民理解不同

更新时间:2017-08-26 10:42

 据了解,各家保险公司也针对客户的需要推出一年期或短期的各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的定义与市民的理解有一定差别,其次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也限制了意外伤害的赔付范围。

  对于“意外伤害”,各家保险公司的释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因此对于准备参与一些户外运动而特意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客户应该仔细看清保险条款的赔付范围,而且各家保险公司在针对意外免责的条款中,都有一条专门针对高风险运动的免责条款,比如潜水、滑水、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殊表演等高风险运动。对于高风险运动的定义,每家保险公司的解释也不同,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规定“凡是参与此类活动的均属于免除责任范围”,也有的保险公司则定义为“从事此类高风险运动属于免除责任范围”。

  一位保险行业内的专家建议,如果客户对保险理赔条款方面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在购买产品前向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直接咨询,以明确客户在何种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可以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