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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5:18
  【摘要】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失业保险保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参加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目前我市的标准:每人每月595元和每人每月546元。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2、失业保险金每月可以领取的金额标准是多少?最长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答: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目前我市的标准:每人每月595元(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和每人每月546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从2011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上年度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54号令)规定的缴费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个人不缴费。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失业保险金同步享受、同步中止和同步停止。

  慧择提示:由于各省市失业保险政策不同,所以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是不同的。参保人在参加失业保险前可以到当地部门咨询一下失业保险的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