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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上调

更新时间:2017-08-25 21:10
  【摘要】养老保险可以给群众提供养老保障,群众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保障生活。24省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企业退休职工2013养老金调整
  从今天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我省将继续适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提高10%以上。
  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可达到3326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1650万人。明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将力争增加5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
  为此,我省将探索鼓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创造条件,使更多民私营企业加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和发放等规程。

  24省市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慧择提示:2013年全国24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随之提高了。群众的老年生活将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