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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困难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更新时间:2008-12-10 10:47

  12月起,市区城乡低保或特困家庭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以外的残疾人可享受三分之二减免优惠。有意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残疾人,可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周岁至74周岁之间、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保险期限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11月30日。

  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为每年每人45元,由承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中国人寿泰州中心支公司每年每人赞助15元。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的残疾人参保,由市财政每年每人补贴10元、区财政每年每人补贴20元;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以外的残疾人参保,市财政每年每人补贴5元,区财政每年每人补贴10元,个人每年每人只需缴纳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