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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保险需有法可依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9
  【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促进我国快速发展。但是农业发展面临巨大的风险,为此我国应该建立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发展报告指出发展农业保险应该有法可依。

  由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研究院编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主编的《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13》(以下简称《报告》)近日正式发布。《报告》展示了2012年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和市场发育的情况、农业保险科研的新进展、农业保险科研成果和农业保险的各种值得说道的重要活动。

  《报告》指出,2012年,农业保险在各省的规模不断扩大,农险业务质量也有实质性提升;《农业保险条例》的颁布,使中国农业保险从此有法可依。因此,2012年是中国农业保险的一个吉祥喜兴年。

  媒体人了解到,本次发布的《报告》对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涉农财产的保险四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和评述,报告披露的大量数据资料,基本可以展示2012年农林牧渔、涉农财产和人身保险的发展概貌。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涉农保险的部分数据为首次披露。

  庹国柱介绍说,《农业保险条例》在确立全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把确定各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权力交给了省、市、自治区,这就要求各地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的要求,设计、建立和完善本地农业保险经营制度方案。2013年的《报告》介绍了北京、江苏、河北、青海四个省份农业保险的发展制度、发展成就、经验和现状。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连续5年发布《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09年起,安华公司每年发布《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概述当年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探讨当年农业保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并介绍全球范围内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和优秀经验。从2011年起,《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每年由中国农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慧择提示: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减少我国农户的经济损失,但是发展农业保险必须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