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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征地补偿新政策 长远生计有保障

更新时间:2013-12-06 15:22
  【摘要】江苏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正式实施。

  昨天,现代快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正式实施,在全国率先将被征地农民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省人社厅农保处处长徐庚乾介绍,过去因为没有强制进保的法律依据,因此,设置了参保、货币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供被征地农民选择。实践中,由于不少被征地农民往往选择货币补偿,影响了长远生计的有效保障。本月起执行的办法确立了应保尽保的原则,除16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外,所有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都纳入相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刚性进保,不再给予其他补偿选择权,充分保障其长远生计。

  目前,江苏省已有243.26万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45.28万人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正式实施后,将有更多的被征地农民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慧择提示:江苏省对被征地的农民实行“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其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