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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更新时间:2013-12-06 14:57
  【摘要】为何工伤后迟迟拿不到工伤险,工伤伤残鉴定又需要进行怎样的程序,慧择保险网为您解析。

  问:我的工伤是2010年7月11日发生的,到现在有52天了,公司已经帮我交了工伤认定书了。“我的右手食指指末已去掉一节”,不知道还等到什么时候?

  答: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慧择提示:当您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可根据上述鉴定程序走,享受理赔。如若想要进一步的了解关于工伤理赔方面的,慧择保险网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