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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5 12:37
  【摘要】陕西省为了加强农村防灾救灾能力,推行了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给农村居民提供保障。

  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三农”,加强农村防灾救灾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09年4月开始,陕西省商洛市采取“政府推动、自愿参保、各方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率先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累计承保政策性农房保险108.82万户,保险金额达70.93亿元,向受灾农户支付赔款近千万元,保险覆盖面保持在82%左右。取得的主要成效如下: 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政策性农房保险开办4年来,商洛市先后多次发生大面积的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涉及农房保险户数5839户、农房13539间,为受灾农户灾后重建送去了“及时雨”“雪中炭”。

  为政府减轻了灾后救助负担。实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后,保险公司牵头为受灾农户查勘定损、及时赔款,大大减轻了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小额赔款在查勘定损的现场就能把赔款直接交到农户手中,大额赔款设立集中兑付点、通知付款时间,最大程度方便受灾群众。

  为农村救灾探索了新模式。实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后,保险公司根据统一的定损标准,逐户查勘定损,根据受灾程度科学厘定赔款,既为农村救灾增加了一条新渠道,同时也解决了救灾简单化、平均化的问题,更好地体现了真实、准确、公平、公正,形成了农村救灾的新模式。

  为政府支农提供了新途径。政策性农房保险承担的风险损失额度较固定的政府支农资金高出近百倍,充分的保险保障扩大了资金效应的作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开辟了政府支农的新途径。

  慧择提示:陕西省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减轻了灾后救助负担,为农村救灾探索了新模式并且为政府支农提供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