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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互联网金融应该得到鼓励

更新时间:2013-12-05 14:16
  【摘要】近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在参加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主办的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除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支持,鼓励其发展和业态创新。
  
  “总体来讲,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体系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互联网金融所能做的,或者说我们希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做的事,是传统金融体系所不能很好解决的事情。”刘士余表示。
  
  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风生水起,各种新的业务模式层出不穷,但与此同时,其问题也不断暴露,如网络贷款平台(P2P平台)倒闭事件等,引起了各界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担忧。
  
  对此,刘士余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评价,目前缺乏完整的时间序列和相应的数据来支持,还有一定发展观察期,在观察期之内意味着更多的包容,发展参差不齐等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刘士余同时表示,作为政府部门,绝不姑息违法犯罪和欺诈,下一步,央行等监管部门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利用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给予重拳打击,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再次重申,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红线不能碰,尤其对P2P平台来讲,不可以办资金池,不能自己贷自己保。”刘士余表示。
  
  刘士余透露,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更多还是强调行业自律,同时,国务院最近将听取有关部门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的汇报,下一步将在大方向上做出安排。
  
  慧择提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想让互联网金融取得良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完善与此有关的制度。我国在这一方面还要走很长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