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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重疾险 保单内藏有“玄机”

更新时间:2013-12-05 10:32
  【摘要】多一份保险多一份平安,购买重疾险可以给自己的安全增添一份保障。那么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需要留意保单的哪些地方呢?

  重疾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在购买重疾险时,一定要看清免责条款,而且一定要告知自己的以往病史。因为在重疾险中,非常明确地说,只有初次发生重疾才能得到理赔。虽然有些客户在投保时并没有发生过重大疾病,但是曾经得过某个部位的溃疡或炎症,如果一旦后来这个部位发展成为恶性疾病,而在投保重疾险前又没有如实告知,那么可能是得不到理赔的。因此我们一定要仔细看清这些条款。

  另外,所有的保险公司对重疾险都有一个等待期,并不是一旦投保马上就能生效的,而各家保险公司的等待期限是不一致的,有的公司90天,有的公司有一年,这是客户一定要搞清楚的。同一时间投保重疾的客户,如果投保的不是一家公司的重疾险,有的客户在3个月后发生了重疾,在甲公司的可以理赔,在乙公司的就赔不到。客户在收到保单后,一定要看除外责任、免赔条款、如实告知等内容,也可请业务员讲解清楚。

  购买重疾要关注的点为
  1、观察期:市场上观察期最短的为90天,长的有180天、360天的,观察期内发生重疾是不赔付的,所以观察期的时间越短对客户越有利;
  2、大病的种类:大病的种类不论多少种,要全含国家规定的25种才安全;
  3、原位癌等轻症的赔付:大病是要到一定的程度才能理赔,那么在大病的初期是否也能很人性化的赔付一些,也是对客户的关爱;
  4、重疾险一般是附加在寿险上的,寿险部分是主险,所占费用比例较高,对于寿险的免责条款选择要越少越好,国内最少的仅3条,多的7-10条,这个免赔条款少一条未来就会多一个理赔的理由,所以尤为重要。
  备注:各种保险产品均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根据自己现有的保障情况和经济状况来设计适合的计划才是最重要的。(蒋芳杰信诚人寿)
  消费者根据需求,认真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最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在投保单相应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没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往往会引起纠纷。

  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要注意什么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再次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对合同有异议的地方可以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咨询。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并且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若在犹豫期后退保,将会有较大的费用损失。
  如果投保人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投保人要按期缴纳保险费,逾期未缴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如何申请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等。

  慧择提示:重大疾病威胁您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高昂的医疗费用已经成为普通中国家庭最大的后顾之忧。明天和意外,不知意外何时到来,但我们能够提前做好预防。建议您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帮您抵御风险,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