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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调整医保缴费标准 减轻个人负担

更新时间:2013-12-04 16:35
  【摘要】医疗保险可以给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日照市减轻个人的缴费负担,对医保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从2014年起,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日照市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全市减轻个人负担1400万元。

  本次调整方案中,未成年居民除按学制缴费并选择门诊统筹整体签约的在校学生外,随家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政府补助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参保居民可以根据所在经办机构通知的时间进行缴费。

  据了解,此次调整日照市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报销待遇不变,全市超过14万人将会受益,减轻个人负担1400万元。

  慧择提示:日照市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少交100元,减轻了居民的个人缴费负担,保障居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