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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出 老人摔倒也可获赔

更新时间:2013-12-03 15:18
  【摘要】据最新的调查数据统计,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是所有人群中最高的。为确保老年人的健康安全,北京市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今后,凡在北京市生活或工作的50至59周岁退休人员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只要花费15元,就能享受到一份期限1年,最高保额达到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媒体人从27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份意外伤害保险将为老年人在各类活动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从2013年12月16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受理投保电请,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

  其中,具有北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由北京市财政统一出资投保,每人享受一份,近7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受益。保险期间自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老年人可自主参保 保险费15元/份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说,这份保险没有户籍限制,凡在北京市生活或工作的50至59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通过企业捐赠、社会赞助、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形式自主参保。
  “年度保险费为17元/份,保险期限为一年。凡属于自主参保的老年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给予每份2元的保费优惠,参保人实际缴纳保险费为15元/份,最高购买份数4份。”
  政府统保老年人将由市老龄办统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向其支付保险费用。其他老年人如有购买意愿,可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中国人寿服务中心柜面直接办理。

  保险范围广 最高保额5万元
  “这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低、保险范围广、理赔标准高。”据李红兵介绍,保险保障范围涵盖了老年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涉及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三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博物馆(院)、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十二种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等六类为老服务单位。
  同时,首次将老年人参加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及会议;老年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老年人在接受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一并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等情况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养老(助残)餐桌或托老(残)所就餐引发的食物中毒导致身故、残疾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媒体人了解到,这也是北京首次推出的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尽管全国其他省市如上海、山东、浙江、黑龙江等地已经推出过类似保险项目,但是北京这份意外伤害险保费最低、且理赔费用最高达到5万元,高于其他省市。
  “老年人在出行活动中难免遇到各类安全风险,这份保险将提升老年人对意外风险的抵御能力,减轻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李红兵说。
  据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已经为项目专门开通了“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项绿色通道”,并设置24小时人工值守的95519专项服务电话,提供接报案及咨询服务,各区县均设有服务网点。

  慧择提示:北京市推出的这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针对50至59周岁退休人员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保费只需15元就可以获得一年的意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