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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元旦实行 分红险不得卖给老人

更新时间:2013-12-01 13:28
  【摘要】最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有关规定将在明年元旦实行。
  
  据悉,该意见稿规定,出现两种情况时,保险及银邮机构不得向投保人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一是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二是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一位曾驻点银行销售分红险的保险业务员介绍,这项内容很准、很到位。保险公司销售分红险主要对象就是老人。因为与年轻人相比,他们识别和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差,容易被说服。尤其一些不确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保险业务员宣传的“预期收益”,容易让老人模糊理解为“定期存款利息”类概念。事实上,这个“预期收益”仅仅是预期,并不完全确定。我市一些保险公司五年销售的分红产品,也遭遇过“预期收益”未能实现的窘境。
  
  另外,此次意见稿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的规定有所调整,进行有条件地放开。其中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但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着区别。“这也是为了避免误导消费者。”业内人士分析,“很多客户误把保险当存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险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着装相似,以为是银行的人。”
  
  慧择提示:《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作出规定,对于利益不定保单不得卖给65岁以上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