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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应尽早建立

更新时间:2017-08-27 14:02
  【摘要】我国酝酿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将近20年了,随着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日益成熟,中行行长认为我国应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下一步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就金改有何新意和如何推进等问题对媒体人做了解读。

  条件成熟时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易纲表示,所谓条件成熟,就是要找到一个新的基准来代替央行目前的存款利率。新的基准可能是上海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也可能是7天回购拆借利率。当商业银行完全习惯于所有的产品价格都以shibor加点或者是减点来定价的时候,当商业银行内部的资金核算也用市场基准来核算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就可以把存款利率放开了。

  加快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易纲表示,现在有人担心资本项下可兑换意味着国门大开,意味着热钱可以自由流入流出中国,实际上并非如此。《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这说明我们要对资本进行监测,使它既方便兑换,同时,我们会对国际收支的统计、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到位,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后,还会保留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避税天堂等机制。这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并不是对热钱完全没有管理、允许自由流入。

  易纲表示,资本双向开放的含义非常丰富。既有资本市场的开放,也有债券市场、其他一些衍生产品市场的开放,其双向开放会从易到难逐步推进。双向开放意味着中国的投资者可以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来优化资源配置,选择更广,效率更高,视野更宽阔,我们的经济主体将有更大的自由度。

  允许民间资本发起办银行—易纲表示,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可以做银行的主发起人,这无疑是进一步的对内开放,这一改革举措将使得国有资本、非公经济、民营资本都能在一个平等的条件下进入银行业,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最终小微企业、普通百姓将得到更为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易纲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存款保险制度相关方案,目前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考虑抓紧出台。

  慧择提示:今后我国政府将允许银行破产,那么储户的存款安全如何保障呢?存款保险制度就可以保护存款人利益,并且还可以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