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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行大病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3-11-28 13:30
  【摘要】重大疾病不仅给患者带来难以承受的病痛,还会使重大疾病患者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为了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广西省推行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减轻了我们一家的经济负担,我不用担心因病返贫了。”家住广西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的文大爷今年66岁,因患急性支气管炎住院共花去22万多元。得益于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保险公司按60%-80%比例分段计算补偿文大爷的个人自付部分,最后文大爷只需承担3.16万元,切实感受到了大病保险的好处。

  2013年1月1日起,广西在柳州、钦州两地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并将于2014年在广西逐步铺开,从而帮助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报销范围以外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问题,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中国人保财险柳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谢敏介绍,参保人员由于大病而支付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制度报销后仍有相当一部分需由个人负担,对于很多群众来说,经济上的压力仍很大。实行大病保险制度后,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大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偿,有助于减轻群众看大病的经济负担。大病保险不受病种限制,超过5700元起付线就可享受,保险金额上不封顶。

  媒体人从保监会广西监管局获悉,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地市统筹的方式进行试点,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保险资金由政府解决,不增加城乡居民的额外负担。大病保险按照分段比例报销的办法进行补偿,个人自负费用越大,报销比例越高。

  保监会广西监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17日,各保险公司合计收集1.4万个赔案材料,完成理算1.2万个,金额达4000多万元,其中柳州已完成向参保患者转账345万元,钦州为623万多元。2014年,广西将逐步铺开大病保险,为更多群众看大病减负。

  慧择提示:国家推行大病制度的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高昂,很多患者无法承受最后只有在家等死,购买大病保险可以解决大病患者看病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