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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给群众提供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7 05:07
  【摘要】大病保险可以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减轻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保障群众的利益。为此,河南省大力推进大病保险的发展。

  明年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将扩大试点,在现有郑州、新乡两地试点基础上,再选择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4至6个省辖市作为试点,让更多百姓从大病保险制度中受益。

  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于今年4月1日启动。按照部署,2015年将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郑州、新乡两个省辖市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两地均按照15元/年的标准为每个参合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农民个人不需额外缴纳保费。按照政策,大病保险不受基本药物目录限制,患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将对其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报销50%。所谓个人累计负担部分,是指扣除参保年度内新农合累计补偿及各类社会救助等第三方支付金额后的个人自付费用。
  其中,郑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新乡市为3万元,同一参保年度内个人可享受的最高保障金额郑州市规定为20万元、新乡市为15万元。为让老百姓更快享受到保险补偿,试点两市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直补。

  省卫生厅农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新农合除积极探索大病保险试点外,还通过不断增加大病医保病种、按费用实行分段补偿等方式,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慧择提示:河南省现有郑州、新乡两个大病保险试点,按照部署,将在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更多的群众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