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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保监局推行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4 21:16
  【摘要】近年来重大疾病发病率持续上升,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高昂,患者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病痛还要承受经济上的压力。陕西省保监局为服务百姓,积极推行大病保险

  陕西保监局一直致力于推动陕西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服务百姓民生,对陕西大病保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

  一方面,陕西保监局多次组织政府部门、行业公司开展座谈研讨,深入保险公司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参与意愿,严把承办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向陕西省政府呈报《关于推动保险业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得到副省长郑小明重要批示,省医改办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保险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地市、实施步骤和要求,推动大病保险工作在2013年1月1日全面启动。目前陕西大病保险在6个地级市展开覆盖1712万人。

  自2013年8月起,宝鸡、延安、西安、榆林等地市的大病保险报销工作陆续开始,截至11月1日,在第一个3个月报销期内,上述4个地市大病保险承办公司共计为7632人次的参保群众提供大病补偿资金7576万元。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加大病保险可以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今后大病患者再也不用担心没钱看病了,希望群众积极参加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