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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生育保险待遇有望提高

更新时间:2013-11-27 14:20
      【摘要】淮南是一个绿色生态的宜居地,充满活力和朝气。为给淮南市民营造一个更好居住环境,淮南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完善淮南生育保险制度,以提高淮南生育保险待遇。

  淮南生育保险待遇有望提高
  8月3日,从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淮南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问题的通知》,较以往有三方面不同,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多实惠。

  淮南生育保险适用范围有望扩大
  本次修订的生育保险政策扩大了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应当依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该政策扩大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而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则按照全市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支付。此外,该政策还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慧择提示:淮南生育保险待遇的提高,使得淮南生育保险制度朝着一个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淮安生育保险部门还需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淮南市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