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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有所上调

更新时间:2013-11-26 14:55
  【摘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总称。为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生活,兰州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将新增市级财政补助10元、县区级财政补助10元,从而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80元。随着此次补助标准的提高,兰州市城乡居民从明年开始每人每月可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将达到80元。

  媒体人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份,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共计747302人,其中60周岁以上已享受待遇的居民共计190292人。在参保缴费方面,缴费标准暂设从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县区级财政补贴5元。为了鼓励城乡居民参保,兰州市各县区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人员适当提高了补贴标准。

  慧择提示:兰州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后,参保人今后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更大程度的提高了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