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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享受医保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更新时间:2013-11-25 15:02
  【摘要】医疗保险可以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新生儿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兰州市调整了新生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从11月30日起,兰州市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可从出生之日起就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时限办理参保的将按普通城镇居民参保规定执行。兰州市此次规范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最大的变化则是新生儿首次享医保也没有了"门槛费"。

  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保当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不少新手父母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小宝宝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参保手续又将该如何办理呢? 新生儿出生后先行办理户口登记,凭户口本在本县区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兰州市参保普通居民(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目前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年,各级政府的补助标准为240元/年。
  针对近年来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参保时间、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兰州市人社局对新生儿参保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从11月30日起,新生儿因参保时间不同,享受待遇时间也将不同。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方可从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时限办理参保的按普通城镇居民参保规定执行。

  比如今年5月出生的宝宝,在出生后6个月内缴纳了费用并办理好了医保后,这个宝宝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保待遇,但如果在出生之日6个月后参保,只能从参保次年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兰州市还明确了新生儿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限,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登记时,按规定办理出生当年度及次年度参保缴费登记手续的,方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个月内首次享受医保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此次兰州市还明确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条件及时间段。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了参保缴费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首次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也就是说,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并在这家医院首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将不受起付线标准的限制。兰州市人社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宣传和督促为新生儿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提醒新生儿爸妈,新生儿身体抵抗力弱,相对发病率高,因此新生儿家长应及时给宝宝参保。

  慧择提示:兰州市新生儿自出生日起6个月内参保当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并且首次享受医保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为新生儿的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