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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一旦有销售误导不良记录将遭保险公司拒绝

更新时间:2013-11-24 13:22
  【摘要】由于我国保险机制的种种不健全,加上保险销售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导致保险行业误投现象十分严重。针对此种情况,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建立相应的应对举措。

  “我们不录用一个有销售误导记录的营销员。”近日,一家寿险公司的“出单高手”卢某跳槽应聘时被多家保险公司拒录。这位“出单高手”利用客户的信任,诱导多名投保人背离本人真实意愿投保新单,并在骗取保险公司高额销售佣金和奖励后销声匿迹。该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投诉提供的线索,查实卢某确有重大销售误导行为,先后向协会两次报送警示信息。由于有了不光彩记录,卢某近日先后到多家保险公司求职,均因此前重大销售误导行为和不光彩的警示记录被拒绝录用。

  “截至2013年10月,受到警示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累计50余人次。”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9月,北京实施了《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查实存在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人员,将纳入“警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警示和披露,截至目前已经有50多人次受到警示。

  据悉,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协会组织保险公司签署自律公约,承诺在招聘销售人员时主动查询警示记录并据此开展风险评估,对被行业警示1次的销售人员谨慎录用,对被行业警示2次及以上的销售人员坚决不予录用。

  “考虑到2次被警示的销售人员将被实施行业禁入,所以我们对警示信息的登录比较谨慎,审核也很严格。”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非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销售人员确有重大误导行为,否则不予登录。目前被行业警示的销售人员相对较少,主要原因就在于调查取证存在较大困难”。

  据协会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北京地区将研究建立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背景调查机制。对于频繁跳槽的销售人员,招聘录用的保险公司可先向该人员此前服务过的保险公司就其过往销售品质及客户投诉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决定是否录用。此外,警示信息未来将全行业全国范围内实行共享。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北京保监会新举措规定,即便是保险出单高手,只要之前发生过误投不良记录,将一律不予录用。这项举措有利于规范保险行业的发展,从而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