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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业人员可将养老关系转入青岛

更新时间:2013-11-22 09:55
  【摘要】群众参保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养老保险保障。非青岛户籍人员到青岛工作是否可以将养老保险转移呢?在青岛享受养老保险保障。

  户口是外省的,也在外省交了保险,但是却需要到青岛工作,养老险能转到青岛吗?19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赵同远处长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针对网友提出的养老险转移问题,赵同远表示,有五类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

  赵同远表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参保人员在本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本市转回本市参保的;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本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慧择提示:五类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青岛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到原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