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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更新时间:2013-11-21 17:37
  【摘要】对生育期妇女,各地政府都予以政策帮助,各地的生育保险就是最好的证据,那么厦门生育保险对于生育保险报销到底有怎样的规定呢?厦门生育保险显示,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必须具备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慧择提示:通过对厦门生育保险的报销介绍,想必大家对厦门生育保险报销限制条件都有所了解。所以,我们在进行报销的时候,一定要准备齐报销所需材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