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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

更新时间:2017-08-28 12:47
  【摘要】参加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而确保晚年生活无后顾之忧。近期荣成市相关部门规定,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在年底前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

  媒体人从市人社局获悉,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在年底前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补缴标准共分为6.213万元、5.035万元、3.856万元三档。

  在荣成市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上述人员须同时满足: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荣成市城镇户籍;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1996年1月1日前,曾与荣成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补缴办法和待遇标准为:一档标准补缴额6.213万元,月领养老金601元;二档标准,补缴额5.035万元,月领养老金492元;三档标准,补缴额3.856万元,月领养老金383元。其中,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000元。

  慧择提示: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补缴养老保险金时一共有三档缴费标准可以选择,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