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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符合条件可将养老保险转入青岛

更新时间:2017-08-28 10:26
  【摘要】养老保险可以给群众的老年生活提供保障。群众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去异地工作是否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呢?

  户口是外省的,也在外省交了保险,但是却需要到青岛工作,养老险能转到青岛吗?19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赵同远处长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针对网友提出的养老险转移问题,赵同远表示,有五类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

  赵同远表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参保人员在本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本市转回本市参保的;参保人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本市为该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到原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慧择提示: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青岛市,在青岛市享受养老保险保障。给流动就业人员提供很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