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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发展初见成效

更新时间:2013-11-20 14:32
  【摘要】对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发展,已在我国多地展开了试点工作。而安徽省为此更是新成立了医保机构,以便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统一管理。

  由于新农合给参保者的“补偿多些、缴费少些、报销方便些”等因素,导致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要求参加新农合,促使我省部分市县政府下决心将城镇居民医保交给新农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目前,我省已有21个县区将城镇居民医保并入新农合,占全省87个新农合统筹地区总数的24%。 21个县(市、)区分别是:宁国、长丰、肥东、肥西、庐江、县级巢湖市、繁昌、南陵、芜湖县、无为、石台、青阳、九华山区、谯城区、涡阳、濉溪、县级界首市、阜南、颍上、广德、太和。

  城乡居民医保归并后,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待遇,不仅节约了行政成本,避免了重复参合参保、重复交费、重复报销等弊端,也减少了财政不必要的重复支出。更重要的是,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平等,朝着城乡统筹、人人享有均等医保待遇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对于城乡整合后会不会影响参合农民利益的疑问,安徽省农合办副主任汪和平解释说,前不久他们专门召开过一次整合县区经办机构的座谈会,各县区普遍表示,由于县域城镇居民较少,大约只占整合后全部参保人群的5%,因此不会影响参合农民的实际利益,目前并没有出现统合地区参合农民报销比例下降的情况。

  21个县区名单
  宁国、长丰、肥东、肥西、庐江、县级巢湖市、繁昌、南陵、芜湖县、无为、石台、青阳、九华山区、谯城区、涡阳、濉溪、县级界首市、阜南、颍上、广德、太和。

  长丰运行3年效果初步显现
  长丰县是我省较早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的县。2010年年初,该县即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从3年的运行情况看,效果初步显现:城乡居民享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补偿待遇;通过医保卡实现了省内即时结报,群众就医补偿方便快捷;有效避免了部分人群,如农民工和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参合、重复筹资交费、重复申领报销等一系列弊端;经办机构整合后大大节约了管理资源和行政成本。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安徽省已有21个县区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了统合,占全省统筹地区的1/4左右。城镇居民医保的统一管理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得到了多数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