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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6:06
  【摘要】森林是可再生资源,但是破坏了森林就破坏了坏境。为了保护森林,急发林业生产积极性,绥阳县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业生产积极性,促进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绥阳县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对林业、保险、财政等主要涉及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分和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制定下发了《绥阳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实施森林保险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明确政策措施,保证有据可依。及时对森林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承保机构、承保模式、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处理、损失鉴定、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来源等有关具体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知晓率。森林保险工作是一项新政策、新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途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讲解、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保险的有关知识,提高林农的保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并鼓励国有、集体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企业带头参保,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资料统计,绥阳县林地总面积162.98万亩(不含宽阔水保护区面积),其中公益林面积107.21万亩,商品林面积55.77万亩。

  慧择提示:森林保险是指森林经营者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以获得保险企业在森林遭受灾害时提供经济补偿的行为。绥阳县通过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使得林地总面积达162.9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