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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工作将于20日截止

更新时间:2017-08-27 09:08
  【摘要】自海南省海口市城镇居民开始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工作以来,海口全市总共有超50万人参与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
  
  2013年海南省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自8月1日开始办理登记和缴费以来,进展顺利,目前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接近尾声。至10月底,全市共有50.6万人参保,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1%。
  
  目前,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基本封顶线达12万元,重大疾病最高可再报销10万元。今年报销达到基本封顶线12万元的,可以申请二次待遇支付,二次待遇支付可达26万元。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70%,起付线为600元、300元、100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封顶300元。
  
  海口地税社保费征管局提醒,2013年度集中登记缴费期限是在8月1日—11月20日,请未参保的居民务必在11月20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社保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和特殊人群可在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各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慧择提示:本年度集中登记缴费期限是在8月1日-11月20日,请还没有参保的居民务必在11月20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社保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此外新生儿和特殊人群可在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各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