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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保监局多举措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更新时间:2017-08-26 02:41
  【摘要】吉林省为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提升保险案件的处理速度,从四个方面推动保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指导意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管理办法》,明确中心的职能定位、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等各方面内容。

  加强人员管理。指导中心配备了1名专职主任,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同时,从省级保险机构选调了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投诉的处理。

  定期报送信息。发布《关于定期报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中心定期报送《投诉受理情况明细表》《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投诉事项处理情况统计表》和《合同纠纷调处机制调处情况报表》。

  加强业务指导。局内安排专人负责与中心建立工作联系,指导中心积极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及时妥善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

  截至目前,中心共受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179件,处理完毕并回访确认158件,处理率为88.27%,平均办理周期为9天。

  慧择提示:吉林保监局从强化制度建设、加强人员管理、定期报送信息、加强业务指导四个方面,多举措推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