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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生育保险明确未就业配偶认定方法

更新时间:2017-08-28 13:05
  【摘要】为了提高湖州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湖州生育保险进一步的提高了湖州生育保险待遇并明确生育保险中未就业配偶认定问题。湖州生育保险的调整,切实的保障了湖州妇女的权益。

  湖州生育保险明确未就业配偶认定方法
  对未就业配偶如何进行认定?据介绍,首先明确配偶关系,只需提供结婚证明。其次,未就业的认定按照在户籍地和居住地均未参加社会保险(生育保险)来判断,需提供户籍地、居住地均未就业或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湖州生育保险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从2012年7月起,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配偶可持相关证明向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根据《湖州市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标准为:足月顺产250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生产的,补偿3000元;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补偿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宫外孕实施手术的,补偿200元。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标准按此规定。
  新政策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实行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考虑到未就业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可能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实际情况,按照社会保险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规定已享受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的,按照补差的办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慧择提示:湖州生育保险待遇的提高和未就业配偶认定标准的确定,进一步的提高了湖州妇女的待遇,扩大湖州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湖州生育保险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