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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7 14:09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就医的医疗诊费可以得到报销,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开始,居民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

  上海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已于上月启动。明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今年相同,不过,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了5%。参保受理时间将于12月20日截止。

  据介绍,2014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市民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一级医院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从85%调整为90%;二级医院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院从65%调整为70%。60周岁及以下人员:一级医院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从75%调整为80%;二级医院从65%调整为70%;三级医院从55%调整为60%。

  而明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医疗待遇、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今年相同。

  相关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将于12月20日结束。此外,明年上海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同时,在门急诊和住院起付标准内,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继续享受政府补贴。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市民可以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查询。

  慧择提示:上海2014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启动,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但是住院报销比例有所提高,群众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报销,维护自身利益。想要参保人员要在12月20号前参保,确保自己可以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