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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上调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08:19
  【摘要】职工在工作的时候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保障生活,甘肃省近日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甘肃省政府1月19日研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甘肃将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办理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初步测算,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受益人数将达70万多人,人均普调水平将达到180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新组成的省政府召开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了这一关系民生事项,作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举措。据悉,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上继续保持了与前几次的连续性,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调整水平仍按照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平均水平为140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高龄人员进行了特殊调整。
  
  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无遗漏、无差错、无延误”,努力在春节前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慧择提示:甘肃省养老金水平的总体上调上大概70万的群众受益,而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达到了将近180元左右的水平。此举很好地改善了甘肃省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