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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上调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3-11-12 15:18
  【摘要】职工在工作的时候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保障生活,山东省企业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笔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九次调整养老金。
  
  今年山东省总体调整水平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水平,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提高至2100多元。目前,山东各地市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介绍,对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充分考虑了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的实际情况,并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通过“九连调”,山东省养老金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全省政策惠及人群达到330万人。预计今年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由9年前的700余元,提高到2100元左右,增长近两倍。
  
  慧择提示:山东省养老金水平总体上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达两千一百多元。养老金的增加可以帮助退休人员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