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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房公积金成空谈 有关专家呼吁改革

更新时间:2013-11-12 17:16
  【摘要】本来住房公积金本来是给社会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但是没成想它却成为了少数人非法牟取利益的工具。住房公积金市场乱象丛生成了大问题。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认为,越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难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在账户里,等待老了退休后提取”。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几乎演变为养老金,有“劫贫济富”的嫌疑,她呼吁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尽快改革,不要有违初衷。
  
  房东转嫁税费,致租房提取公积金成本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被划定了专门的区域。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例,16种情况下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其中包括购买房、大修房、租房、出境定居、离退休、重大疾病等。  
  然而,提取公积金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以租房为例,北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前两条规定就将准备提取公积金的王林难住了。单身白领王林在北京工作五六年了,随着北京房价的上涨,买房的计划早成泡影,最近他想把公积金取出来,用于支付高昂的房租。规定要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房屋合同及房租完税发票。然而因为租房市场的火爆,房东不给出具完税发票,只能王林自己承担房租税费。据了解,现行国内普通居民住宅租赁税种及税率按照租金不同,综合征收率从4%至8%不等。  
  此外,对于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汪丽娜觉得更不可思议。北京市规定,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  
  “普通人很难开到这些证明。”汪丽娜认为,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疑义,可以来调查是否真的因装修提取,而不是让提取人去自证。  
  虽然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16项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不起房,公积金就只能沉淀在银行,汪丽娜认为,照此发展下去,公积金有逐渐演变为养老金的趋势,“只有等到老了退休后才能全取出来。”
  
  公积金存款利率低 有“劫贫济富”之嫌  
  在公积金提取难的同时,大量公积金闲置成为被诟病的另一个问题。而这些沉睡在帐户上的闲置资金,由于存款利率低,导致增值能力弱。据悉,目前公积金当年存款利率为0.35%,5年期存款利率为4%,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一项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9000亿元。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其最大的特性是保障性。然而汪丽娜认为,随着房价的上涨,公积金为人民提供住房保障的基本初衷已经发生了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无力支付首付,买不起房,只能让公积金沉淀,甚至贬值。“以现在公积金的存款利率,还不能抵挡通货膨胀的速度。”  
  公积金让穷人无法利用,低收入家庭用不上,只能以很低的利率存在银行,而收入较高、能够买房的人则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汪丽娜称,“公积金有劫贫济富之嫌。”
  
  《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迟迟未现身 专家呼吁改革  
  去年12月,在寻路公积金改革的报道中,对公积金改革提出了希望,称“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有望明年正式公布。”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认为,《条例》的修订应着眼于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缩短审批的时间。同时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并适当延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等。  
  汪丽娜认为,公积金制度亟待改革,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应该扩大,允许与住房相关的支出都可使用。此外,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也应该进行调整,适当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本来是给多数人带来福利的,可是奇怪的是并不是大多数人都能受益。相反很多人根本无法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好处,有关改革的问题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