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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伤职工免费住院治疗

更新时间:2013-11-11 09:46
  【摘要】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医疗费用需要先行垫付然后再可以享受报销,聊城实行联网结算,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可以及时报销结算。

  “没有实行联网结算前不仅要先垫付医药费,还要拿着发票往返跑腿审核报销,很不方便;现在好了,只要手续齐全,住院不用拿钱,出院直接结算,方便快捷。”谈起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昨天,徐刚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也有幸成为我市自实施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政策以来的第一位受益人。

  徐刚是市直一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工伤职工,近日,因职业病复发到鲁西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当拿着钱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告知他目前聊城市直已实行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已认定的工伤职工,可以先免费住院治疗,符合工伤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一个月后,徐刚康复出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项目和标准的2600元医疗费由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

  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规范工伤职工治疗(康复),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启动了工伤医疗(康复)待遇与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联网结算。即,凡是已经认定了工伤的工伤职工,需要继续治疗或进行康复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意见、单位同意、经办机构批准后,在联网协议医院治疗(康复)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项目和标准的费用,可由经办机构与协议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市直已纳入联网结算的协议医院有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中医院、鲁西骨科医院。

  慧择提示:聊城市实施工伤医疗费用新政策,工伤职工不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了,工伤职工可以免费住院治疗,符合工伤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