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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有望明年1月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更新时间:2013-11-08 16:30
  【摘要】昨日,在“2013年上半年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表示,从明年1月开始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楚瑞秦说,今年1月1日我省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四类地区分别提高至1150元/月、1050元/月、950元/月、870元/月。当时,该标准位于全国第17位。

  但截至6月底,全国有17个省份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半年内,我省位次下降至第23位。考虑到经济发展状况、职工收入提高水平等方面的原因,我省将在今年年底前提出新的调整方案,有望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比如环卫工群体,他们的工资前几年一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标准提高后,工资就会涨。还有些群体,底薪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算的,也会直接受益。

  此外,我省今年下半年还将出台提高批发零售、水利低收入行业职工工资水平的相关举措,并整理发布部分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针对退休人员关注的养老金问题,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鹏程说,我省今年提高了养老金,涉及退休(职)人员165。46万人,月人均增加188。45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了1929。24元,年增加基金支出36亿元。同时也调整了养老金最低标准,不低于1000元。明年养老金是否调整,我省将根据国家政策来执行。

  慧择提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受益人群主要是低收入群体,对于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