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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更新时间:2013-11-08 16:22
  【摘要】职工入职可以享受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提供的多种保障,让自己的利益可以得到维护。西藏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10月22日发表《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近年来,西藏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成为现实。

  白皮书说,到2012年底,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核心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西藏全面建立,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39.7万人次。2012年,兑现各项社会保险23.8亿元。

  白皮书说,西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不断增加,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西藏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有48047人和32.9万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每人每年1600元。五保(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供养标准大幅提高,2013年达到每人2600元。

  白皮书指出,西藏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近12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落实20575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共救助6925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76.2万元。资助特困学生6432人,发放资助金1676.9万元。截至2012年8月,累积向全区城乡394636名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支出12606.9万元。

  白皮书提到,政府关心关爱广大僧尼,将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僧尼年满60周岁的按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20元,尼姑年满60周岁、僧人年满65周岁的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慧择提示:西藏社会保障体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断增加,不断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得到全面覆盖,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