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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 工商局给消费者“上保险”

更新时间:2013-11-08 14:50
  【摘要】不是从何时起每年的十一月十一日成为了电商和消费者的节日。今年工商局也参与进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11.11”电商促销活动大幕拉开,众多消费者跃跃欲试。笔者7日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了解到,活动期间,工商部门将严查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实施不正当竞争等三类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网站经营者所在地的 12315热线申诉举报。
  
  工商总局已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查三类违法行为。一是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行为的监管,重点对举办、参与企业在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发布的广告和销售信息进行监测,并依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管,重点对一些举办、参与企业在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中,通过虚设折扣商品、发布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查处。
  
  第三是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重点对一些举办、参与企业采取各种方式诋毁竞争者的商业信誉,以及通过对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
  
  工商机关提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B2C网站和团购网站、网店等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电商促销活动的良好声誉,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共同促进网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工商总局同时提醒广大网络购物消费者,下单前,注意查看商品信息,注意与商家沟通联系,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下单后,及时查看物流信息;收到商品时,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人为损坏或其他问题。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拨打网站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热线电话申诉举报,工商机关将及时受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网上买东西,不要仅仅贪图便宜,一定要结合您自身的实际需求。不要盲目购买,以免造成资金上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