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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遇 新华保险借新法规转型

更新时间:2013-11-08 10:40
  【摘要】为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素质,扩大营销人员队伍。近日,新华保险推出《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2014版)》,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华保险(601336,股吧)于近期推出了《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2014版)》(以下简称“新版《基本法》”),届时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目前,新华保险各地市场对新版《基本法》充满期待,并积极研讨和制订对接计划。据悉,实施后一线销售队伍除了面临待遇提升外,还将助推他们向财富规划师积极转型。
  
  今年7月1日,保监会正式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大背景下,新华保险新版《基本法》顺势而出。它以留存人力为导向,剥离低端,在提高新人留存率基础上引导绩优。一是取消低档责任津贴,加大新人1个月至6个月责任津贴,增设新人7个月至12个月高档责任津贴,并将津贴与大专学历挂钩,给予新增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差异化支持,绩优新人投入翻倍;二是调整增员奖计提方式,引导有高质新增,从源头上引导优秀团队服务更多核心客户群体,增员奖最高可翻番。同时,引领一线销售人员向财富规划师转型。
  
  针对保险行业新增代理人津贴不高、流失率较大的问题,新版《基本法》重点调整新人利益和主管利益:通过提高新人津贴发放标准以及延长发放时间,使之能更加平稳地过渡和留存;通过增设营业部组经营津贴、季度销售分红、年终管理分红,调动中高端部组的组织发展积极性,特别是在佣金的档位设计上更加清晰:从新人到客户经理、主管、营业部经理都始终贯穿绩优的概念。此外,它还以主管利益为切入点、以新增利益为助推,关注新增、强化留存、突出绩优,倡导晋升及高产能,实现机构规模与价值均衡发展,从而建立以“健康人海”为基础的人力成长模式。
  
  新华保险东莞中心支公司表示,“转型之路最关键的就是队伍的转型。新版《基本法》上线,是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和队伍转型的契机,是赢得市场、稳定队伍的一针"强心剂"。”
  
  慧择提示:《基本法》作为保险公司的根基性制度之一,在对一线保险销售人员的招聘、考核以及佣金体系管理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改进,将推动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