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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5 17:25
  【摘要】据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目前低保户大概有上千万,国家政策规定,低保户可以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上海低保户如何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上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市民,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所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机构: 社会救助管理所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自收到居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完成核查、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准予救助或不予救助的决定。

  给付对象资格: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办手续: 当事人出具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3、养老金领取凭证;
  4、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5、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街道、乡镇劳动服务部门出具);
  6、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7、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证明(同上);
  8、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县残联出具);
  9、离异家庭子女扶养证明(区县民政部门或区县法院出具);
  10、近3个月的煤、电、水缴费帐单。

  给付程序: 当事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证明 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受理(调查、初审) 可书面委托居

  慧择提示:所以说上海市市民只要带齐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符合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就可以获得国家提供的社会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