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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力争2014年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6 14:25
  【摘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陆续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取得了不少实效。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应和解决。

  5日,江西省人社厅通报了建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对群众关注的80个问题,该厅制订整改计划,实行挂号督办、跟踪问效、销号管理。目前,牵头办理的问题已经办结34条,正在办理的32条;协助办理的已办结12条,正在办理的2条。

  有群众建议应该在县一级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领导岗位试行“聘用制”,解决“外行管内行”问题。就此,省人社厅表示,为推动我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去年10月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转发了《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对如何开展试点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试点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范围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领导职位管理权限不在人事部门。

  《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相关的配套政策一直缺失,造成法律规定的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无法落实。有群众建议,尽快出台职工病残津贴政策、在职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政策、医疗、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等相关配套文件。对此,省人社厅回应,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完善死亡职工丧葬抚恤金政策,提高参保人员抚恤金标准,其他待国家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我省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针对群众建议的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政策,须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制定。

  关于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此前,人社部已经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我省经办机构已按此操作。目前未出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细则,我省将对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广泛进行调研,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又能落实先行支付的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力争在2014年底之前出台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办法。

  慧择提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提问、检验的权利交给了群众。整改落实的成效由群众说了算,群众满意才能"销号清账",不满意的要"回炉返工",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