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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随迁老人养老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08:53
  【摘要】老年人随子女迁地后,养老保险的待遇和缴纳问题,一直深受人们的关心。随迁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打折扣?住院报销是否方便?这些问题,深圳市人社局的相关人员作出了解答。

  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随迁老人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的方式做出了调整。按照现行规定,在内地没有购买医保的老人,随子女迁入深圳后,一次性缴纳18年的费用便可享受深圳医保,这一规定被很多老人反映“金额太大,难以承受”。调整后的新办法规定,随迁老人可以通过按月缴费的方式参加深圳医保。黄险峰亦强调,这一政策不适用于在内地已购买医保的随迁老人。

  随迁老人退休金要打折?考虑到参保人公平及政策延续
  蒋女士是一名随迁老人,退休前在内地有30多年工龄。按照政策规定,蒋女士在深圳的退休待遇需要参考缴费指数来进行计算,“缴费指数”为在内地每月缴费和深圳社平工资的比例。然而,因为无法在深圳提供完整的内地缴费记录,蒋女士的缴费指数被定为0.4,每月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为1000多元。

  对缴费指数的计算,是按照国家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其出发点是让每个人的缴费和待遇相对应,以保证参保的公平性。因为蒋女士在内地的缴费记录不完整,无法计算与深圳社平工资的比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深圳先于国家出台了兜底政策,规定在无法计算指数的情况下,统一以0.4来计算,初衷是为了照顾这部分群体。

  住院费可不回老家报销?省内正在探讨,省外还需技术平台
  吴先生退休后,从内地随子女来到深圳,他的社会医疗保险关系在内地。每次生病住院,他都得先支付医疗费用,再把单子送回内地医保部门报销。

  “目前的政策思路是,在居住地选择3家医院进行报销,广东省也在探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回应,医保异地结算的前提是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如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异地就医就可以在全国刷卡记账。

  黄险峰坦言,目前中国的医保制度各地都有自己的办法,没有技术平台对不同的政策进行对接,不同地域待遇的悬殊让医院在结算时望而却步。他认为,在这一问题解决之前,各地的社保机构应该考虑如何改善服务,解决不在本地居住的参保人医疗报销的问题。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待遇不是按户籍来定的,而是按照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来定。不是随迁入户深圳,养老金必然就高。养老金是所有参保人的钱,必须要考虑到所有人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