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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新版《基本法》2014年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8 04:05

  【摘要】为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素质,扩大营销人员队伍。近日,新华保险推出《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2014版)》(以下简称“新版《基本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基本法》作为保险公司的根基性制度之一,在一线保险销售人员的招聘、考核以及佣金体系管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新华保险新版《基本法》在对潜在新增人员分析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修订相关规则,提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为培养优质团队奠定基础。同时,新版《基本法》也将引导新华保险庞大的寿险销售队伍逐步面向核心客户群,促进队伍向职业化、高素质、高产能、高稳定性、具备自我创造和自我扩张能力的财富规划师转型。

  目前,保险行业存在新增代理人津贴不高、流失率较大等问题。对此,新华保险新版《基本法》将以留存人力为导向,剥离低端,在提高新人留存率基础上引导绩优。

  新版《基本法》取消低档责任津贴,加大新人责任津贴,增设新人高档责任津贴,并将津贴与大专学历挂钩。同时调整增员奖计提方式,引导有高质新增,从源头上引导优秀团队服务更多核心客户群体。在佣金的档位设计上,新版《基本法》也更加清晰,从新人到客户经理、主管、营业部经理都始终贯穿绩优的概念。

  新版《基本法》还重点调整了新人利益和主管利益,以主管利益为切入点、以新增利益为助推,关注新增、强化留存、突出绩优,倡导晋升及高产能,实现机构规模与价值均衡发展,从而建立以“健康人海”为基础的人力成长模式,形成以绩优人力为推动的层级文化和以组织成长为导向的晋升文化。

  慧择提示:新华保险的新版《基本法》在实施后,还将在充分考虑到营销人员现状和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提升指标考量和佣金待遇为两个杠杆,带动队伍转型和客户转型,旨在最终实现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转型目标,为营销队伍的做大做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