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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遭遇到车祸也算工伤

更新时间:2017-08-28 08:29
  【摘要】下班路上遭遇到了车祸,这是否是工伤呢?青岛市城阳区某企业职工姜某在遭遇此类事件的两个月后,拿到了工伤赔偿金。

  据了解,城阳区法院创新推出的行政附带民事调解新模式,使以前可能要经历两年之久的漫长诉讼过程的工伤赔付案件,结案时间缩短至原来的十分之一,使许多像姜某一样的工伤者受益。

  工伤行政案件职工理赔难,一直是个难题。部分用人单位因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从自身利益考虑等原因,不服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一般会采用向法院提起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以拖延赔偿时间。这样就有可能使工伤赔付案要经过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以及民事诉讼等程序,拖至两年之久方能解决。

  城阳区法院大胆探索出行政附带民事调解新模式,即在受理用人单位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同时,依法及时提醒工伤职工可以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由此,使这两项诉讼合并审理,并在开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开展多方调解,最大限度地使双方达成行政附带民事调解,使得工伤职工能尽快得到赔偿,同时使企业自愿对行政诉讼案件申请撤诉,由此使行政争议与民事赔偿争议一并和谐化解。

  上述案件中的姜某在下班路上遭遇车祸致残后,向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他所在的公司因对工伤认定书不服,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第三人姜某一起诉至城阳区法院。办案人员建议姜某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并随后对双方多次调解并邀请工会代表参与调解、出具司法鉴定专家辅助意见等,最终使姜某获得企业一次性赔付19.2万元。

  据统计,今年以来,城阳区法院受理的此类工伤案件中已有近8成达成调解,平均两个多月结案,13名工伤职工(家属)拿到理赔款70余万元。

  慧择提示:城阳区法院在处理过程中采用行政附带民事调解新模式,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加速了案件的审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