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还需注意额度设定
更新时间:2013-11-05 13:02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是金融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核心问题就是怎样设定存款保险“额度”。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经达成共识,可以选择时机出台,并且组织实施。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未来的金融改革有多重要?核心问题是不是存款保险“额度”?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未来的金融改革中,存款保险制度究竟有多重要?
徐洪才:存款保险制度本身就是我们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此同时,民营银行开放,发放牌照、市场准入,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问题,这两项是我们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前提条件就是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小的银行如果破产的话,那么这些储户资金的安全性应该得到保证,也可以促使存款人选择信用比较好的金融机构来进行存款,同时也要注重自身金融风险的防范,可以提升我国银行业服务的竞争力、质量,提高效率、降低系统性风险。
什么时候推出?选择怎样的时机比较合适?
徐洪才:我觉得现在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越快越好。这件事情我们已经酝酿了十几年了,主要阻力是大银行没有动力不想干,现在需要痛下决心,强制性执行。
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不是存款保险“额度”?
徐洪才:存款限额是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到底是多少钱?50万还是40万,这是一个标准的问题,保费最低交多少?是百分点几?一旦出现银行破产的时候,偿付比例是多少?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偿付,要有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它可以促使一些富人分散风险,不能把所有的钱放到一个银行里面。
在中国,我觉得50万可能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因为将来我们放开市场准入以后,大小银行充分竞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小银行高息揽储,可能会导致小银行破产,这是一个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储户对金融机构本身的信用、综合服务能力缺乏辨别,所以我们在金融改革制度整体设计的时候,把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现在为什么存款利率市场化撇不开呢?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制度是缺位的,还有贷款担保制度以及我们金融监管体系本身的改革等等,这些方面我们还是要做整体的考虑,让相关的改革整体推进。
慧择提示:放眼国际金融行业发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存款保险制度在建立的同时需要进一步的参考国际发展经验,加强自身金融防范意识,提高中小银行的服务的竞争力、质量,提高效率、降低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