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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有两种模式参考

更新时间:2017-08-27 19:34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股不可逆挡的潮流,业内人士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或有两种模式可选择,一种是类似于准备金的制度,另一种则是类似于保险的制度。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有分析认为,可能只会去保护存款在50万元以下的储户,对于高出50万元的储户可能不会去保护其利益。

  某城商行的安先生表示,中国现在存款是很安全的,如果推出存款保险,就意味着银行是可以破产倒闭的,储户的利益有可能受损。他预测,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类似于一种保障基金的模式,主要是用于银行破产时使用。他坦言,虽然在中国的银行机构不会破产,但这个制度还是要推出的,这是一种制度安排。

  “存款保险制度相当于保险或再保险的一种模式,有了这个制度,银行破产时政府可能就不会管了,而由存款保险来处理。”某券商的分析师这样认为。

  某银行的王先生则称,存款保险制度是保障普通储户、中小企业资金的一种制度安排,可能会有两种模式供选择:一种是类似于央行的准备金制度;也有可能是一种类似再保险的模式,当一家银行出现问题时,政府安排另一家银行去并购,对这种行为进行一种类似于再保险制度安排,由这个制度对并购者的并购损失买单。他坦言,现在具体制度还未出来,所以只能是猜测。

  10月24日,央行行长周小川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马丁·格鲁恩博格在北京签署了 《关于合作、技援和跨境处置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加强双方在金融服务、存款人保护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对话交流与政策协作。据悉,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美国国会建立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通过为存款提供保险、以及接管倒闭机构,来维持美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公众信心。

  慧择提示:除了两种模式的选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还需要银行部门和保险部门的全面配合发展,建立符合人民意愿的保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推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促进我国金融体制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