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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标准以及流程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17:36
  【摘要】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是针对无锡市民而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为了帮助无锡市民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将对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介绍。

  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介绍
  (一)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人员,每次住院医疗费用,在居民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少儿300元、其他居民600元,参保居民在定点服务中心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居民医保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年累计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1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100000元)部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超过100000元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二)参加基本医疗统筹的人员,除享受上述医疗待遇外,发生的其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900元以内的(含9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参保居民在定点服务中心门诊治疗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超过900元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首先参保病人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就医(不满3周岁的少儿,可直接到个人约定服务 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2、现有医疗技术不能提供服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上列证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有效期三天),转至市区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外地(境内)如遇急症,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4、参保居民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现金垫付后,可持<<居民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资料,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按规定报销。
  ①参保居民参保缴费后因各种原因尚未领到IC卡就医的;
  ②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外地(境内)急症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的;
  ③不满3周岁的少儿,到个人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
  ④转诊至市区指定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
  ⑤长期异地居住或转学或因病转外地(境内)治疗的。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各定点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公休日除外)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无锡市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内容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锡市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是全市统一的,无法满足苏州市民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如果无锡市民还想进一步提高自身健康保障,建议最好还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商业健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