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镇江医保大病保障范围扩大

更新时间:2013-11-07 16:03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保险保障,就医诊费可以得到报销,对于一些大病的高额诊费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报销。镇江市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有所扩大。

  从明年1月1日起,将原发性肺癌等12个病种纳入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加上已实施的儿童部分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疾病等7个病种,镇江市居民医保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将扩大到19个。

  根据市人社、卫生、财政、慈善总会等四部门文件规定,此次新增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12个病种为:原发性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唇裂、腭裂、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合并机会性感染、慢性髓细胞白血病(限羟基脲和干扰素治疗)。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凡第一诊断为以上疾病、实施定点救治并采取全程规范化治疗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参保患者能否进入路径并实施重大疾病救治,由确定的省或市定点医院作出病例诊断。对确诊需实施救治的病例,参保患者应向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定点医院应指导其填写相关定点救治申请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救治病例情况审核,对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此基础上,医院和患者双方签订重大疾病救治专项协议,定点医院遵照卫生部公布的相关疾病临床路径要求,规范开展医疗救治服务。

  据介绍,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院按规定的标准化诊疗方案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根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慈善助医办法的规定按序进行结算补偿,但总费用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限定费用标准),超出部分由其定点医院承担。其中,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不低于70%,加上医疗救助、慈善助医的补偿,实际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以上。

  另外,参保人员患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在定点医院救治时,因治疗需要使用格列卫、达希纳等特殊治疗药品的,纳入特药项目管理。具体特药管理、救治标准和费用结算办法另行发文后执行。

  慧择提示:镇江市将扩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居民医保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至19个,让群众的就医可以得到保障,维护群众利益。